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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日记】邓彦杰:我的战“疫”小故事
2021-11-1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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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0月27日中午,正在吃午饭的我接到科室负责人李主任打来的电话:“单位需要抽调几个人去防疫,你能去吗?”记得很清楚我当时没有犹豫,坚定地回答到:“我能”,于是我又一次投入到了疫情防控工作中。


10月28日早晨,我和一起抽调的几个同事被安排到了东海园小区集中居家健康监测防控点上,主要负责核查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信息,看守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外出和外人不得进入,同时负责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无接触的送生活必须品、代取快递和处理一些生活垃圾等并做好相关记录,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也很配合我们。随着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监测解除,我又被安排到了东海园小区西一门疫情防控执勤点。东海园小区为固原市区较大的小区,小区外有早市,内有幼儿园,现在又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人流量大且人员相对复杂,防控难度大。刚接手东海园小区防控工作时人们不理解让我们工作难度非常大。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炼和我们不断的付出,渐渐地得到更多居民的理解支持和点赞。


有一天,一位大叔经过时问:“你们是社区志愿者还是哪个单位的?”我说:“我们是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大叔热情的说“呀,检察院的,正好我咨询你们一件事,这个事情把我泼烦死了” “好的,你老人家啥事情你说一下,看我能给你帮上忙吗?”我说到,“唉!我前年给儿子买了一套婚房,房子当时没有房产证,我(乙方)当初和卖主(甲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费用由卖主(甲方)承担,过户费用由我(乙方)承担,现在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卖主(甲方)却告知我需要掏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费用,如不付,拒不办理过户手续。我现在头疼的很,咨询一下你们,这件事我该怎么办?”“可以,首先你们先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让卖主(甲方)承担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你就给他说你不办‘我就上法院去起诉’;然后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以防卖主(甲方)把房子卖给别人;再后面找个律师写个诉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有其他问题可向律师进行咨询”。我耐心地解释着……“小伙子,非常感谢你,唉这个事情弄得我头都大了,你们是检察院的说得话我就放心了,谢谢你,这两天天气冷很,你们辛苦了”。在防疫的同时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用自己所学专业、工作职能为群众解决一些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群众的好评肯定,我感到温暖和欣慰,检察为民办实事在战“疫"期间也不缺席。今后我将会继续发扬一名检察干警担当、负责、严谨、奉献的工作作风,干好每一件事情!

                      (编校:邓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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